7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接连召开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和党的二十大届期税务系统第二轮巡视动员部署会。
两大会议重点指出:
一、重申打击偷逃税费行为
早在今年1月《税务总局2022年度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即指出:
“2023年,将进一步聚焦高风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依法打击各类偷逃骗税违法行为,并不断深化以案促管、以案促治。”
本次会议中再次重申“严厉打击偷逃税费”,未来对于偷逃税费案件的打击态势必将更加严峻。
二、对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江西、贵州、宁夏六省开展税务巡视
今年3月,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发布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提出稽查执法效能以及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等整改意见。
本次会议对于二十大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第二轮巡视进行部署,根据以往公开报道显示,巡视工作包括推动和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重要行动,并对税务机关检查等工作开展监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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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违法财务手段转移个人收入。 -
利用“洼地”税收优惠退税手段,编造虚假业务。 -
利用用工平台,签订虚假用工合同,收入进行分散 -
个人收入转为多个公司收入,通过虚假发票报销或者支付费用 -
注册劳务公司“空壳公司”实施收入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