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很多企业面临转型,在做新业务尝试时,市场的不稳定很可能会导致某些业务部门昙花一现,只能存在很短的一段时间,而频繁的人事变动无疑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另一方面,一些劳动者也不愿一直打工,陷入不断入职-离职或裁员的循环里,他们不再通过劳动合同捆绑在某个企业固定的岗位上工作,而是将自己专业的技能或资源变现,只为企业阶段性的需求任务提供服务,从而获得报酬。这其中不乏各种提供创作作品或出售技术的脑力服务自由职业者。
灵活用工就是指除直接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以外的其他所有用工形式,大概可分为六种主要形式:劳务派遣模式、非全日制模式、实习生模式、兼职模式 、返聘退休人员模式和业务外包模式。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其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比如一些人力资源企业,会根据华为、腾讯等一些知名公司设置的岗位要求招聘相应人员。与人力资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则会被派遣到华为、腾讯等公司相应的岗位上工作。尽管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主体跟实际工作的服务主体不同,但这类劳务派遣适用的依然是劳动法。
非全日制模式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家庭保洁、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
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比如某公司为了保障驻派员工生活,专门设立饭堂制作工作餐,但是因为驻派员工只有20多名,两名饭堂工作人员,每日工作半天就可以完成所需三餐制作。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可以采用非全日制的用工方式。
实习生模式一般都指那些还没毕业的在校学生为了获取一定的社会经验,到企业进行工作实践的工作方式。一些公司为了有针对性地培养有技术专长的制冷工、电工和钳工等生产一线后备员工,也会与与本地的一些学校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
实习生模式一般会持续到学生取得毕业证书为止,在此期间,企业无法为实习生办理人事档案关系和缴纳社保等五险一金。
对于部分零星、简单以及短期的工作,如:发放传单、超市促销、接听投诉电话等,企业可以选择兼职模式来招聘人员工作。
这些工作一般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且工作难度较低,一般是较为机械的简单体力活。所以每当有相应需求时企业才发布招聘任务,一旦工作完成后可马上结清兼职者的报酬,双方不存在正式的劳动关系。
对于一些科研技术人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下岗后,因为其科研技术经验丰富,所以企业经常会选择返聘回去,继续做科研解决技术难题。一般返聘人员工作时间会相对自由,不再朝九晚六,而是根据自己的时间灵活调整。
业务外包是指企业整合用其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增强企业对环境的迅速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
企业为了获得比单纯利用内部资源更多的竞争优势,将其非核心业务交由合作企业完成。比如有名的软通动力、中软国际等公司会招聘很多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后承包一些知名企业,如美团、戴森、百度等企业巨头的客服业务。
一些办公区域或物业项目的安保、保洁及非生产设施的维护等部分业务也可以外包给专业的物业公司,这可以较好地规避原有保安、清洁工和物业水电工等岗位劳动关系管理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