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企业因虚开5份31万元的普票被查,直接移送公安。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査局税务处理决定书(苏园税稽处[2021]132号)显示,苏州某公司因虚开5份31万元的普票被查,涉嫌虚开且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一、违法事实
1.经江苏税务数据情报管理平台查询核实,经确认你单位不在注册及经营地址,证实你单位已走逃(失联)。
2.根据对你单位上下游交易信息分析,你单位进销项货物严重背离、不匹配。
3.根据对你单位检査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情况数据分析,你单位存在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情形。
4.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企业存款账户报告表》和增值税发票信息有关银行账户信息,检查人员向相关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你单位所有已知银行账户及相关联人员个人账户(包括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账单,核对资金流。经查,你单位银行账户异常、交易资金不真实。
综上,根据检查人员获取的你单位无生产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走逃(失联)、进销项不匹配、交易资金信息不真实等相关优势证据,据此判定你单位对外开具的5份増值税普通发票,上述发票金额合计310021.55元,税额合计9300.65元,无真实货物交易。
二、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