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对未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业务的,依法取缔;对未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不真实、不合法招聘信息的,为无合法证照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服务的,违规组织学生实习实训的,责令整改;对以就业中介为名违规收取求职费、押金等费用的,或者违规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责令限期退还费用。其中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早在今年8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到:
购买主体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得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于此前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的做法,应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整改。
这意味着,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在政府采购中已经明确被排除在外。
财政部此举,是否意味着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要逐渐地退出历史舞台呢?
网友们对此反应不一,有的认为未来可能都是外包模式,有的则提出现在很火的灵活用工模式或许会成为主流。
劳务派遣是不是要退出历史舞台,粮饷君并不敢断言,只是财政部明确要求不得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是有原因的,这几年劳务派遣出事被查的例子并不在少数。
因此,粮饷君就借今天这个话题,好好跟大家说一说这个灵活用工模式。
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有什么区别?
1、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为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最大特点: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
2、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外的四种形态: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以平台型用工为代表的就业形式上的灵活。
灵活用工是新型的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它让个人不与企业及其关联组织建立雇佣关系/劳务关系,而是组织与个人直接建立合作关系的模式。双方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平等的业务承揽合作。
【案例】A社交电商行业店主与平台的关系,共享出行行业司机与平台的关系。
总结:
1、劳务派遣,派的是“人”,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仅有用工关系,没有劳动关系,派遣公司与劳动者是法定的劳动关系。
2、灵活用工是转变个人与用工单位的关系,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将双方变成合作关系,关系更为平等,个人可与多家企业合作,更为灵活。
企业选择哪种用工方式会比较好?
相较于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灵活用工就显得优势很大,在近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灵活用工的比例越来越高,慢慢的成为企业的主要用工方式,“灵活用工”模式下,使得企业可以更高效地进行人员管理,从而节省企业运营及人力成本。
灵活用工用工模式优势:
1、灵活用工能够节约固定人力资本,解决企业编制限制,让企业成本控制目的愈加明晰可见,增强竞争力;
2、灵活用工能有效满足业务时节性动摇需求,也就是更加灵活的处理特殊时期岗位人才的需求,为企业短期调配劳动力,解决人才短缺问题;
3、灵活用工能够进一步组织战略的灵敏性与高绩效性,加强企业管理的弹性与可操作性,赋予企业必要的生机和操作空间;
4、灵活用工能够帮助企业从繁杂的、饱含风险的劳动关系管理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规避了许多不必要的程序和法律相关风险。
至于灵活用工模式下,对于税务问题则可以选择灵活用工平台解决。
灵活用工平台作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平台,一方面可以代劳动者申报个税,一方面又能代劳动者给用工单位代开或直接开具专票,对双方都更有利。
同时,灵活用工平台通常与多地政府签订委托代征协议,能对劳动者视为个体工商户进行核定征收,税负非常低,通常月收入10万元以下,个税税负只有1.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