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好的机制,一旦用歪了,总会出事的。劳动用工方面,无论是派遣、外包,还是今天我们说的这个灵活用工,也差不多。
我仔细想了一下,其实不仅灵活用工,外包也可能会掉进这个坑,甚至假派遣都有可能进坑。说到底就看税务机关对这件事情有多大兴趣了。归根结底要看这个平台的规模有多大了。别误会,我说的不是个税。HR眼里总觉得个税、社保都是大事。但是在税务稽查那里,个税还真看不上,社保更不是他们管的。
那么,灵活用工到底有什么坑?其实问题就在交付过程中。外包和灵活用工都可能踩坑。我们大致来分析一下。
无论采用灵活用工,还是外包,如果仅仅是用于拆分工资,从而达到逃个税和逃社保的目的,那么会有什么后果?前面我们就说了,我们不讨论个税问题。稍微具备一点个税常识的,我们就可以知道,我们每个人的个税纳税号就是我们的身份证号。因此,无论以什么名义,由谁支付的报酬,最终都会汇总到一个纳税号下。次年初进行汇算清缴的时候,该交的税,一分都不会少。就算当下少交了一点税,第二年也是要补交的。
通过“灵活用工”拆分,由平台方支付给员工的薪酬,同时企业方还要向平台方支付一笔服务费。看上去企业多付了一部分钱,实际上由于不再计入员工薪酬,因此社保基数也大大降低。因此,企业实际是获利的。但这部分获利其实还不是重头戏。下面这个才是重点。
在企业把钱给了平台后,平台是需要开票给企业的。坑就在这个地方。由于企业与平台之间没有发生实际交易,这些员工也不是平台方聘用的。因此这个交易本身就是虚构的,目的就是为了逃个税和社保。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但是真的就掩盖了嘛?恰恰相反,可能犯下一个更大的错。
那么,虚构了这个交易后有什么严重后果呢?企业与企业之间开的票是什么发票?HR心里有数吗?其实很简单,就一种票,增值税发票。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开出来的票都是增值税。区别就在于一般纳税人是对差额部分纳税,而小规模则是全额纳税。但是税率会有差别。没有实际交易,却开了增值税发票,这就叫做虚开增值税发票。这个罪名,是不是很熟悉?HR一个不小心就踩进去了。
税务监管的重中之重是什么?可以毫无疑问地说,就是增值税。无论有些无良的假律师怎么吹“社保入税”,税务稽查社保,事实就是税务从不稽查社保。个税也是主要通过技术手段,也就是大家熟悉的“金税四期”进行监管。因此,经过HR的一番操作后,把一个税务局主要依靠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的次要税种,变成了重点监管的主要税种。
逃点个税是什么后果?我们也都看到了,那些逃的税比我们普通人一辈子赚的钱还多的带货主播和演艺明星都是补税、罚款结案。有人说因为是他们有背景,有后台。其实这就是法律的规定,逃个税第一次被发现,就是补交结案。但是再犯就要吃官司了。
但是增值税不同,所有的企业税,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旦被发现有逃税的,只要金额够得上,十之八九都要吃官司。所以我们才说,灵活用工这个事情,做好了,老板赚钱,做坏了,HR吃官司。为什么?因为这个事情从头到底都是HR在实际操作的,怎么都逃不掉。当然,认罪态度好点的,主动去自首的,可能弄个从宽处理,判个缓刑。
三、捡芝麻丢西瓜的傻事别干
说到底,个税不是企业承担的,而是员工个人承担的,大部分需要靠这个手段逃税的,也不是HR。企业HR没必要为此去自己冒法律风险。社保问题,虽然企业有负担,但是这个负担不是只有中国才有。所有市场经济完善的国家,没有一个逃得掉。不要羡慕人家北欧国家的福利好,也要看到人家的税收重。当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别,也是一个现实问题。这个问题太深刻,和本文主题也距离太远。我就算再写一篇文章,估计很多人还是不会理解。
我是不建议把一个逃点社保和个税的小问题,硬生生搞成虚开增值税、偷逃企业税的大问题的。本来最多就是行政处罚,甚至只需要补交就能解决问题的,搞成了要坐牢的问题。为了这点钱,还不是自己的钱,HR自己背上一个污点,值得吗?
我在文章里不止一次劝过HR了,不是学法律、做法务的,就不要去弄那些在违法边缘不断试探的事情,早晚要出事的。HR出事的公司也不止一两个了。在这里再次提醒一下,HR还是要守住自己的底线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