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平台企业的快速发展,部分企业为达偷逃税款目的,利用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实施资金回流行为。同时,税务机关和公检法认为资金回流是追查虚开发票、偷逃税款违法行为的重要审查线索和关键证据。2022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官网公布了一则税务处理决定书(徐税稽处〔2022〕131号),江苏某共享网络科技公司在收到下游企业款项后,立即以相同或相近金额转到相关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再将相同或相近金额转到其他个人账户,不符合经营常规,存在资金回流嫌疑;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虚开发票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定性为虚开发票。云账户经过多年行业实践探索,深刻认识到业务合规对灵活就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面对审查和识别资金回流难度大等情况,云账户认为平台要坚守合规底线,与监管部门一道,对灵活就业服务业务链之外的“资金回流”形成监管合力。
在灵活就业服务领域,以资金回流方式偷逃税款的表现为:通过虚构灵活就业业务事实,通过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向个人支付“收入”,个人在收到相应的款项以后,又通过其他方式将所获得“收入”转回给企业或者其关联方,由此获取可用于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偷税漏税的目的。其中,虚构灵活就业业务事实是资金回流的核心,这一行为既包括虚构业务发生的事实,即实际上是伪装的实际未发生的灵活就业业务,也包括虚构业务报酬或业务量。
在灵活就业服务场景下,资金回流表现出涉及人员基数大、分布广泛、金额相对较小、“回流”发生在业务链外、隐蔽性高等特征,同时企业往往向个人许以利好等方式,共同合谋,虚构未发生的业务,或者虽存在客观业务事实,但是业务收入明显高于市场一般水平,以欺骗的手段通过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完成支付。值得注意的是,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在将收到的上游企业款项支付给个人后,个人往往用其他方式而非通过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将资金返还企业,“资金回流”企业环节发生在业务链之外,增加了合规审查难度。
灵活就业服务领域资金回流涉及企业、个人、平台三方。企业通过灵活就业服务平台虚构或虚增业务并由平台向个人支付报酬,企业得到平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税款),个人在收到平台支付的款项后又通过其他途径将所涉款项“回流”至企业或其关联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上述企业偷税行为,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及刑事责任。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存在为企业资金回流提供支付行为,客观存在未胜任履职合规审查义务,实践中因执法尺度不同,存在执法机关“客观归罪”的可能,即被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认定为帮助企业偷逃税款及虚开发票的,面临承担行政及刑事责任的风险。综上,在灵活就业服务领域中,平台进一步明确审查义务和责任边界显得尤为重要。
灵活就业服务领域的资金回流隐蔽性高,“回流”至企业环节往往发生在灵活就业服务平台的业务链之外,识别难度大。云账户认为灵活就业服务领域资金回流审查监管,需要多方联动,一是监管部门明确法规政策、监管审查要求,规范查处流程,对于各方行为提供规范指引。监管部门可结合税务稽查实践,通过公布违法典型案例,对于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依法纳税进行规范指引及警示教育。二是加大警示和普法教育,对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进行规范指引和偷税漏税震慑性警示教育,对个人帮助资金回流行为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进行风险教育和普法教育。三是不断完善灵活就业服务平台业务真实、合规审查机制,实时滚动收集更新业务真实性判定标准,强化灵活就业服务平台的全过程合规审查能力,不断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识别、拦截能力,依据交易事中事后所有材料建设完整“证据链”,与监管机关协同打造涵盖灵活就业服务业务链之外的“资金回流”监管合力。
云账户坚持在依法合规基础上,致力于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将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举报,合力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