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共享经济平台用工解决方案
灵活用工本身是一种模式,简化的说就是搞“兼职”,在这种模式下的人员可以称作“自由职业者”、“兼职人员”、“灵活用工人员”。
本质上灵活用工是税筹的一种落地方式,是企业优化成本结构的一种具体办法,指企业短期及项目性用工模式,同时也是传统固定用工的补充。包含劳务派遣、外包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退休返聘、实习等劳务用工,以及其他招用短期或临时性人员的用工方式。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数字化背景下,灵活用工方式已经成为企业招聘和用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以下是灵活用工的三个方面详细介绍:
1、灵活用工的形式
目前,灵活用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零工经济:
零工经济是指通过在线平台或者App等方式发布任务,并通过众包或者拍卖的方式中标,完成一定的工作。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一些短期项目和一些零散性工作。
(2)远程工作:
远程工作是指员工通过网络远程完成工作。这种形式不需要员工到公司上班,可以在家工作,从而节省很多交通时间。同时,也可以跨越地理界限,选择更加优秀的员工。
(3)兼职、临时和短期工作:
兼职员工是指有正式职业的人在休息时间做的一些临时性工作,一般时间较短。短期工作可以很好地应对某些季节性工作,同时也不会对企业经营带来过多负担。
2、灵活用工的优势
灵活用工方式具有以下主要的优势:
(1)效率更高:
灵活用工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调配人力资源。比如,企业繁忙的时候可以增加员工,不繁忙的时候可以减少员工来节省成本。
(2)成本更低: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为员工报酬,并且可以在不需要员工的时候不支付薪水,节省用工成本。
(3)更好的员工管理:
对于雇佣长期人员时,管理和预测问题可能会是一个问题。但是,灵活用工能够对员工进行细致的管理,从而提高员工的绩效和工作质量。
3、灵活用工的风险
灵活用工方式也存在一些风险:
(1)员工不稳定:
灵活用工方式可能会带来员工的不稳定性,易于离职,难以对企业的品牌和形象造成深刻的影响。
(2)法律风险:
由于灵活用工方式多样化,员工类别多样化,在法规制定上可能会存在一些漏洞,可能会导致企业面临法律风险。
(3)员工管理难度大:
由于雇佣的人员较多或类型较多,灵活用工方式对员工的管理可能会更具挑战性。
4、和传统用工模式简单对比如下:
1)传统用工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出现问题纠纷适用于劳动法,关系固定,企业责任大。养着你,难,辞了你,更难。企业成本相对较高、负担较重(薪资、福利)风险大(劳动纠纷、工伤)员工个税费用高。
2)灵活用工
有服务协议无正式劳动合同,双方出现问题纠纷适用于民法,关系灵活,责任各自承担。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不用。大大降低企业人力成本,利于聚焦核心业务,个人收入明显提升(很多灵工者是不交个税的)。
总结一句:凡是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存在服务关系的基本都可以归类为灵活用工。
像一些企业掩盖收入、虚列费用、购买专票等行为都是打着税筹的幌子的犯罪行为,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推荐读一下刑法,中国最赚钱的路数都在里面有所记载。
灵活用工平台的法律依据
几个核心政策法规关键点依托,分别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第四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地方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自由职业者所得税核定,申请核定征收额政策依据相当于把每一个服务于企业的兼职或自由职业者,视同为每一个不同的个体工商户来管理并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完税。
根据国税和地税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个税的核定范围根据人员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行业不同进行处理,根据所服务不同行业客户历史结算薪酬和应税所得额平均值,将自由职业者或兼职人员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都能查得到,各路大神都有自己的解读方式,我就不评价了,总的来说,这事儿很合规,暂时!